打假举报最高奖20万 无罚没收入也给予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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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09:15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新修订的《烟台市质监打假举报奖励办法》于27日正式实施,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配合情况,将举报奖励分为三级,奖金分别为罚没款额的4%至6%(含6%)、2%至4%(含4%)、2%以下(含2%)。 每起举报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举报案件经调查处理后无罚没款的,可根据案件重要程度和影响大小,给予适当奖励,奖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奖励金额确定后,通知举报人在60日内凭有效证明或举报密码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也可由举报人提供银行账户,将奖金直接汇入举报人的银行账户。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张晋洪安)责任编辑:孙毓波 来源: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