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鼻不成反毁容 美容须选正规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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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15:48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8月29日消息:美容师小云每天给别人美容,这次让别人给她隆鼻时,却被“美容针”扎出了一大块伤疤,使她每天焦虑不安,夜不成眠———昨天,她到本报开展的“新闻上门、服务到家”活动现场,诉说她的遭遇,并希望通过本报告诉其他女孩,要谨慎美容,别重蹈她的不幸。 据小云说,今年7月,一位自称是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推销员到小云经营的美容院,
8月5日,该公司美容师张某为小云实施了“隆鼻手术”,即将4支半凝胶用小针筒直接注射进小云鼻子,向小云收取了2000余元的药费和手术费。 手术后,小云感到头晕,还不停流鼻涕。两天后,小云鼻子开始红肿,表层皮肤开始化脓。小云立即赶往上海诊治,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的医生说,不能用该药剂来隆鼻,并表示目前没有很好的治疗方法。随后,小云到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求治,医生诊断,小云鼻粘膜充血、肿胀,鼻背皮肤坏死。为了治疗,她先后花掉了一万多元,她的鼻头上还因此留下了一大块伤疤。 为此,小云跟梁某交涉,梁某给予小云5000余元医药费赔偿。但对小云提出的精神赔偿等,则没有答应。后来小云托广州的朋友按照药剂包装上的地址寻找该公司,发现该公司地址不详无法查找。 在昨天本报举办的活动现场,温州东方女子医院医疗美容科副主任李玲分析,若美容师给小云注射的真是医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可能是在注射过程中带入了细菌,也可能是小云自身对凝胶产生了反应。目前,小云需要动手术取出凝胶,以防以后可能出现更严重的副作用。她同时提醒消费者,做每一项美容手术都要慎重,要选择正规的医院。(温州都市报刘雪菲 刘峤)(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