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全面推进清欠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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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16: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29日电题:以解决政府拖欠为重点全面推进清欠工作 新华社记者 孙玉波、刘菊花 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工作自今年年初在全国开展以来,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建设部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全国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约289亿元,占拖欠工资总额的8
但是,拖欠工程款问题由来已久,数额较大,原因复杂。据初步统计,至2003年底,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3660多亿元,其中已竣工项目拖欠1756亿元,涉及到12.4万个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问题仍很严重。工程结算难、拖欠认定难、司法执行难等问题仍未解决。 同时,应该注意到,对于清欠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问题。一些地方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个别地方政府领导仍然认为工程款拖欠是承发包双方的民事纠纷,是建设合同履行中的问题,政府不应该管。一些市县领导特别是县级领导,对清欠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足够的重视,不能认真贯彻执行清欠工作有关文件,对清欠工作部署安排不及时,致使清欠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政府欠款较多,清欠有畏难情绪。还有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主要是市、县级政府领导担心清欠工作影响本地经济发展速度。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认为,上届政府的欠款本届政府不负责偿还。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级政府在资金不足的条件下,还在大量建设新项目,由于缺乏建设资金,只能依靠施工企业垫资施工,新的拖欠依然不断产生。而新欠的加剧又导致施工企业资金周转更加困难,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从而引发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影响社会的稳定。 清理拖欠工程款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加强宏观调控,遏制盲目投资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已经确定的3年清欠的时间表,要在2006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在下一步的清欠工作中,将要坚持“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按资金来源渠道分类解决拖欠工程款。中央政府投资不到位形成的项目拖欠,由中央有关部门负责解决,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以及因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形成的拖欠,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清理,属企业投资拖欠的,由企业负责解决。 解决政府工程拖欠是清欠工作的关键,政府工程必须带头清欠。只有政府带头清欠,才能带动社会清欠工作。中央本级预算的拖欠项目今年年底前要基本得到解决,各个地方政府的拖欠要在明年年底基本清理完毕。各地政府、各个部门要制定强制清欠计划。对于有些进度比较慢的地区,国务院将组织督察组进行督察。清欠比较困难、速度比较慢的地方,要采取一些果断的措施,从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费和财政收入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以偿还。必要的时候要停建一些新上的项目,腾出资金来用以偿还政府的拖欠。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要与清欠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起钩来,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全局的高度,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自觉服从宏观调控大局,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将这项工作作为本级党委和政府今后3年内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彻底解决本地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