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劣质奶粉索赔案宣判 “大头娃”获赔789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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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17:33 汉网 | |||||||||
引起广泛关注的全国首例“大头娃娃”状告劣质奶粉经销商索赔案日前有了结果。江苏省沛县法院一审判令经销“飞鹿”牌贝贝乐奶粉的村头小店店主杨素桂赔偿原告郑媛菲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合计2896.35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共计7896.35元。 经审理查明,原告郑媛菲出生后,其亲属到被告的店购买了“飞鹿牌”贝贝乐奶粉。
据《现代快报》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