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特大犯罪团伙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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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4:18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合肥8月29日电安徽淮北市一特大抢劫、强奸、杀人、盗窃团伙案近日在当地法院宣判:被告人张永一审被判处死刑;李某等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分别处以相应的罚金。让人惋惜的是,犯罪团伙中3人作案时刚满18岁,4人不满18岁,其中1人作案时不满16岁。 长达50多页的判决书罗列了8名犯罪分子的累累罪行。被告人张永,安徽涡阳县人,1
法院还查明:2003年9月的一天,张永等4人窜至淮北市一宿舍楼,其中三人在楼下望风,张永撞门进入一住户家,持刀威胁并强奸了一妇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