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必须带头清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5:17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工作自今年年初在全国开展以来,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应该注意到,对于清欠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问题。一些地方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
清理拖欠工程款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加强宏观调控,遏制盲目投资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已经确定的3年清欠的时间表,要在2006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解决政府工程拖欠是清欠工作的关键,政府工程必须带头清欠。只有政府带头清欠,才能带动社会清欠工作。中央本级预算的拖欠项目今年年底前要基本得到解决,各个地方政府的拖欠要在明年年底基本清理完毕。各地政府、各个部门要制定强制清欠计划。对于有些进度比较慢的地区,国务院将组织督察组进行督察。清欠比较困难、速度比较慢的地方,要采取一些果断的措施,从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费和财政收入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以偿还。必要的时候要停建一些新上的项目,腾出资金来用以偿还政府的拖欠。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要与清欠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起钩来,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全局的高度,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自觉服从宏观调控大局,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将这项工作作为本级党委和政府今后3年内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彻底解决本地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