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吞行人” 十堰排水管理处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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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7:0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施雁通讯员李君报道:十堰市民吴某掉进窨井不幸遇难,24日,吴某父亲将该市排水管理处告上法庭,并索赔28万元。 据了解,7月30日晚10时许,吴某行走至该市邮电街旁一窨井处时,因井盖不牢固而掉入下水道,后溺水身亡。
死者家属认为,作为十堰市排水管理单位,应当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排水设施采取各项措施,保证行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市排水管理处未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致使吴某命丧窨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28万元的赔偿请求,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出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