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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通论证 南宁"菜篮子"越管越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7:26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文彩云)一项新的《南宁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通过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论证,目前正送南宁市政府审批,预计很快将可颁布实施。据了解,此《办法》包括市场准入、生产基地跟踪制度等一系列确保“菜篮子”质量的新措施;《办法》实施之后,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将全程置于严格监督之下。

  生产各基地 产品建档案

  据透露,该《办法》将首先注重对生产基地的监管。为了做好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监控,政府将加大对生产基地的资金扶持。

  《办法》要求,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标准。重金属、抗生素残留、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进行蔬菜、瓜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另外,排放废水、倾倒污染物等行为在生产基地将被严令禁止。

  《办法》规定,所有生产基地必须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药、肥料、饲料,以及防疫、检疫情况等都要登记在案,保证农产品生产的可追溯性。

  农产品入市全部“准入制”

  为让“菜篮子”质量更有保证,将对全部食用农产品推行市场准入制。

  据介绍,以前主要是对蔬菜实行准入制,新《办法》实施后,水果、粮食、肉类、淡水鱼等农产品进入南宁市场,都需要先通过严格检测。

  《办法》还规定,经过认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以及符合质量安生指标要求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及专用标志,可以免检进入市场销售。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凭产地认定证书及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进入市场销售。

  经销需自查 问题要追踪

  据介绍,新的《办法》将要求,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农贸市场和大型食品加工和经销企业,应当各自配置相应检测设施和专业检测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自我检测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应当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追踪和查处。

  有关管理部门也将对每日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并及时公布结果。经检查合格的产品,检测费用由检测部门承担;经检查不合格的产品,检测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作者:文彩云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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