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深圳出台工资支付条例 欠工资最高罚款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8:28 汉网

  今后,深圳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最高将处以5万元罚款,拖欠部分还将额外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在刚刚结束的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通过审议。由于采用较大市立法,这一条例还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批准之后即可正式实施。

天堂II 战乱魅影 用UC免费发450条短信
大奖新浪iGame免费抽 盛夏靓丽风景线

  《条例》一旦实施,用人单位可以实行周、月、年等为工资支付单位。但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且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条例》明确,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以及以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而用人单位除应当全额支付员工工资,还要向员工支付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普德法)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窦文涛侃奥运(视频)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高校招生现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新浪连载:70派私人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