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古宅和文博景点经营权可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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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8:29 扬子晚报 | |||||||||
日前,扬州市发布文件,放宽文化产业市场准入,鼓励外资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大市”工程建设,鼓励境外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国家倡导的文化事业或兴建公共文化设施,允许拍卖古宅和文博景点经营权,允许民间资本经营使用古建筑。 按照打造“文化扬州”的要求,此次该市对文化产业市场准入作了一些新规定,即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鼓励和吸引外商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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