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已超12万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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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9:05 云网 | |||||||||
云网8月30日消息自从2004年6月起,云南省在全省全面推行以奖、优、免、补为主要内容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以来,目前这个地处偏远的省份农业人口中独生子女家庭已迅速达到12万多户。 目前,云南人均受教育年限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综合素质还不高,群众文化生活水平相对较低。云南人口达4300多万,每年净增人口50万左右,其中70%以上的净增人口
2003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并在41个县进行了奖、优、免、补工作试点。奖:一次性奖给独生子女父母奖金1000元。优:独生子女小学毕业升本县(市、区)初中时,在未普九的地方,加20分优先录取;初中毕业报考本州(市)一级中学的,加10分优先录取,报考本县(市、区)其他高中的,加20分优先录取;高中毕业报考省内高等院校的,给予加20分优先录取。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执行最高加分政策,不累计加分。免:免除独生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本费、杂费、文具费(实行一费制后,免除一费)。独生子女16周岁前,免除其父母所承担的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税费改革后免除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补: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以后,每人每年发给50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 经过近一年的试点,云南省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实行的奖、优、免、补已取得初步成效,对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的下降起到了突出作用。据统计,从去年8月31日到今年4月30日,云南省已有5万余户农业人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过去24年累计领证总和的2.2倍。去年年底,云南省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低于两位数,下降到9.8‰。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这一政策的奖励范围从41个县扩大到全省范围。 今年3月,国家决定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部分地区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在父母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发给600元的奖励扶助金。云南省政府决定将国家的奖励扶助制度纳入奖优免补统筹考虑,一并实施。为与国家奖励标准相衔接,省政府对原奖优免补中的补做了进一步完善,调整为: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以后直至死亡,独生子的父母每人每年发给600元生活补助,独生女的父母每人每年发给700元生活补助;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发给750元生活补助。 据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玉明介绍,全面推行奖、优、免、补政策以来,今年6月1日至8月1日,全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业人口家庭就新增46000多户,有1223名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享受了高考加20分的政策。他说按40%的农业人口一孩家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进行测算,到2020年全省可比原规划少生555万农业人口,可节约抚养及物资技术装备费2666.5亿元。(王长山李倩)(云南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