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重大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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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9:48 汉网 | |||||||||
市审改办昨日通报:我市决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有行政审批项目精简近1/4,同时积极探索行政审批管理方式改革,部分审批权限下放,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努力做到办事不出区。 2001年以来,我市不断深化改革,将原有1496项行政审批项目精简为228项。对上述项目,市政府依据法律程序,经过严格的审查认定,决定再取消33项,不列入审批范围20项,
今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增加城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共46项。市政府决定,将上述项目纳入我市行政审批范围。依法保留,加上新增加的项目,这次改革后,我市审批项目共有221项。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下放审批权限、办事不出区的要求和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原则,221个项目中的163项,将实现市级行政审批管理方式的改革。其中下放各区审批42项(含部分内容下放19项),委托各区审批6项,由单位派人到区审批服务中心办理46项,通过互联网审批69项。其他58项仍由市直有关单位审批。 我市还将继续减少行政审批收费范围。106项涉及收费的项目中,市政府决定,停止收费23项,取消收费7项。其他收费项目正在进一步清理整顿中。 据市审改办了解,上轮改革,我市成为全国保留审批项目最少的城市之一。此次,我市在同类城市中,又较早启动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酝酿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 8月23日市长办公会原则通过改革意见。市长李宪生说,改革政府行政审批制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各有关方面要统一认识,步调一致,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改革顺利进行。(通讯员荣冀记者王南方实习生肖薇)(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