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猪圈 挪远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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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10:51 温州都市报 | |||||||||
贤群 璐珐 本报讯鹿城区上戍乡的潘家和郑家相邻而居。因郑家的猪圈影响了潘家的通风和采光,导致两家交恶,最终上法庭解决。日前,鹿城区法院审理了这起邻里纠纷,并判令郑家将1997年扩建的猪圈西墙东移80厘米。
1979年,被告郑某在自家宅基地上盖了三间二层楼房,并在西首空地上搭建一个猪圈。1990年,潘家也在宅基地上建起三层楼房,楼房东墙与那个猪圈西墙相隔很近。1997年,郑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便对原来的猪圈进行扩建,因猪圈与潘家楼房相距过近,使潘家房子的通风、采光都受到影响。一到夏天,猪舍里的苍蝇与臭味影响了潘家生活。1997年6月,双方在村委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6年后或者重新转建其他建筑物时,郑某将猪圈西墙移出80厘米。但到去年6月协议期限届满时,郑家并没履行协议,双方再起纠纷。 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该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关系。郑家搭建的猪圈已经影响到潘家房屋的通风与采光,应当排除妨碍。为此,判令郑家在判决生效两个月内,将1997年搭建的猪圈西墙东移80厘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