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恋表嫂偷吃禁果 相约自杀酿出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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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11:15 江南晚报 | |||||||||
本报沈阳消息小叔子在山上放羊时与采桑叶的表嫂发生恋情偷吃禁果,两人私奔至沈阳被家人追回。这有悖伦理的恋情为亲戚朋友所不容,两人决定相约自杀。结果痴情的表嫂命丧黄泉。 难以承受打击的小叔子离开鞍山来到沈阳打工,三年来寝食难安。
近日,他准备为相约自杀打一场官司。 16岁的他与27岁的表嫂相恋比今年19岁的肖青山大不了几岁的哥哥肖远山目前在沈阳五爱市场卖服装。“跟我一起卖货时弟弟还很正常,可一旦静下来常常痛苦地揪自己头发,晚上睡觉时也是恶梦不断。他如果不说出来,会疯的。”出事时肖青山只有16岁。 2001年春天,肖青山赶着二三十只羊在山坡上看见表嫂亚琴在采桑叶。亚琴向他诉说自己婚姻不幸福,与丈夫经常吵架。有时说着说着,她就趴在肖青山的肩头哭泣。肖青山非常同情表嫂,两人在山上偷尝禁果。 一瓶卤水相约自杀2002年正月里,两人私奔至沈阳。表嫂的失踪,让表哥明白了什么,于是家里亲属第二天去了沈阳,打了一辆出租车将表嫂接回。第三天,肖青山放心不下,赶回家中。此时两家已经闹开了锅,表嫂突然问青山敢不敢死?面对着各种指责和压力,还未成年的肖青山也蒙了。但还是很讲义气地说“死就死吧”。两人共同喝下了自杀用的卤水,村里人发现了已经中毒的两人,忙送往附近医院。结果表嫂经抢救无效死亡,青山脱离危险。 要为“相约自杀”打场官司事情发生后,肖青山的父亲通过中间人协商,与表哥家达成协议,约定由肖家给付23500元,后肖家只付了1万元。心力交瘁的肖青山毅然离开家乡来到沈阳打工。今年6月,表哥告上法庭,要求赔付剩下的13500元。肖青山不同意支付,认为协议是父亲签的,他是事后知道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肖青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家中取出卤水与亚琴共同喝下致亚琴死亡,亦是对他人生命权利的漠视,故其对亚琴的死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目前肖青山与其哥哥不服判决,已向鞍山中院上诉。 “相约自杀”属于违法由于相约自杀在法律上还不多见,有关它带来的责任问题一直是目前法律争论的焦点。辽宁金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革解释说,相约自杀,是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由于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遂的,一般不认为是故意杀人罪。自杀时肖青山只有16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相约自杀”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他与表嫂双方都具有真实自杀的决心和行为,两人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表嫂的自杀是自己的过错,与肖青山无关。 (沈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