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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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11:37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广州8月29日电最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并指出,各校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量,对心理测试的结果,要严格保密,同时,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允许进行考试。 根据要求,广东全省各地中等职业类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并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德育课课程体系之中,一般每学期不少于10学时。学校要建立心理咨询
广东省教育厅指出,要注意防止心理健康教育简单化,避免把心理健康教育对象局限于少数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避免把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简单地归结为思想品德问题,不能采用生硬的教育方式。 同时,要谨慎使用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量;所用量表和测试手段一定要科学,不能简单地凭借量表测试结果下结论;对心理测试的结果,要严格保密。不允许进行考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