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保局取消8项行政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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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15:40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广东省环保局取消了行政许可事项8项,下放市、县环保部门4项。有关专家指出,这些行政许可项目的调整简化了环保审批程序,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原则,但是有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有可能带来“管理真空”。 经过清理,广东省环保局取消和下放的许可项目占原有审批项目的43%,目前仅保留14项行政许可事项、两项临时许可事项和国家环保总局下放的两项行政许可事项。有关人士
但是,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也为环保监管带来了难题,特别是取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复检机构资质认定后,如果后续管理措施跟不上,将大大冲击环保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防治。有关环保人士指出,目前广东省大气污染正在加速向尾气污染型转变,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为此,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同时,广东省公安、环保、交通、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共同防治尾气污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