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贩卖毒鸭舌 乐清不法商贩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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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16:10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8月30日消息:两年前贩卖“毒鸭舌”的不法商贩王高义,日前被乐清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这是自今年5月我省检察机关集中打击有毒有害食品立案监督专项行动至今,首起被起诉的案件。
2002年7月至8月,乐清市个体商贩王高义在自己的肉禽加工场生产半成品鸭舌时,为了使鸭舌色泽好看,延长存放时间,竟加入致癌物亚硝酸盐,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鸭舌300多公斤,并在当地菜场销售。同年8月24日,顾客陈某在乐清某大酒店食用该鸭舌制品后发生食物中毒,后经乐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鉴定,这些鸭舌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严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同年9月25日,乐清市卫生监督部门发现后,对王高义进行了行政处罚。今年5月,乐清市检察院在对该卫生局近两年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检查时,认为王高义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建议卫生局将材料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7月27日,王高义被依法批准逮捕。(温州商报吴行妙丰永华)(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