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考察浙江 提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五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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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19:3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30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浙江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8月27日至29日,温家宝先后到台州、温州、杭州市的农村、企业考察,并慰问了受台风袭击的受灾群众。
温家宝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国家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权益。非公有制企业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国家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非公有制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其它政策。三是国家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非公有制企业要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四是国家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比较宽松的融资环境。非公有制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财务和资金管理,守法诚信,自觉维护金融秩序。五是社会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非公有制企业要通过改革创新,提高自身素质,以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赢得社会的信任。 温家宝强调,中央实行宏观调控,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仅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也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企业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带来的机遇,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企业效益和竞争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