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楚放谈)公职人员欠贷的背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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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5:10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成车 报载,截至今年上半年,我省有3万多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或为他人担保拖欠贷款,本息累计达6.12亿元。其中,公职人员本人拖欠贷款最多的一笔为110万元,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最高的一笔达210万元,拖欠时间最长的18年。日前,省里已严令欠贷者限期还款并将严肃查处继续恶意拖欠者。
公职人员成为欠贷的“老赖”,影响相当恶劣。省里狠抓这个问题,令人击掌叫好。笔者认为,在抓这个问题中,除了清欠外,还要探究欠贷背后的一些隐情。 一般来说,本分的公职人员需要大额贷款的并不多,为何竟会有一下子贷款110万元的?这贷来的110万元又弄到什么地方干什么去了?按照现行的公职人员工资标准和合法收入,很难有谁可具备200万元以上的担保能力,为何竟有人能为他人提供210万元贷款的担保? 众所周知,普通百姓即使有财产作抵押,想一下子从信用社贷出百万元巨款来也是难上加难的。公职人员一人能贷出110万元,凭的又是什么特殊关系?为何金融机构会如此大方地为其开绿灯? 6.12亿元欠债不可能是一年两年形成的,也不可能是一人两人欠下的。为什么那么多人敢如此久地拖欠? 有报道披露,拖欠贷款的公职人员主要集中在基层党政部门、金融、工商、财税、司法等系统。信用社与这些系统大都有着利害关系,当中任何一个部门的人只要稍做手脚设个障碍,就足以让信用社运行不畅。信用社在这样的境况下,当然不敢不给他们贷款,也不敢出“狠招”向他们讨债。正是由于这类原因,才助长了公职人员欠贷的“赖行”。 看来,究其根本,这仍然是部分公职人员“权力寻租”的结果。可以说,上述那些公职人员手中所握的公权,是他们有恃无恐的“资本”。笔者以为,对欠贷者除了清欠,执纪部门还要追究他们滥用公权的责任。并且,应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公权的行使,从制度上杜绝公职人员谋求“权力寻租”的机会。如果不是这样,今天清了这个的欠款,明天那个就还会再贷再欠,信用社就仍然会处于尴尬的境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