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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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6: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一、根据《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国家教委教体[1990]015号),本、专科在校学生(不含体育专业学生)、研究生或其他类型的高等学校学生体育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1.身体形态满分为10分,用维尔维克指数评定,即:[体重(kg)+胸围(cm)]×100身高(cm);2.身体机能满分为15分,用肺活量指数评定,即:肺活量(ml)/体重(kg);3.身体素质满分为10分;4.视力状况满分为5分;5.体育课满分成绩为50分;6.课外体育锻炼满分
各项实际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总分达到60分为及格、80分为良好、90为优秀。达到《标准》良好成绩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分;达到《标准》优秀成绩者,方可获奖学金。学生毕业时的体育合格标准成绩,按各学年(包括毕业当年)的平均成绩评定,凡平均成绩达到60分,同时毕业当年成绩也达到60分者,方可作为体育合格,准予毕业,否则,不能毕业,按结业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