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学生推销教辅书,下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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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7:59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新学期即将到来之际,南京市教育局推出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新举措———“三要八不准”,此举引起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为有效执行和落实这一底线要求,今天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17个投诉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教师职业行为。 业内人士指出,“三要八不准”很具体,让教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有较强的约束力和操作性。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三要八不准”是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这些电话分别是:市教育局83639901、83639945,鼓楼区教育局83230061,玄武区教育局84511684,白下区教育局84501638,秦淮区教育局52651173、52651174,建邺区教育局86492251,下关区教育局58591682,栖霞区教育局85570530,雨花台区教育局52883588,浦口区教育局58886604,六合区教育局57110255,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57796174,江宁区教育局52284631,溧水县教育局57212597,高淳县57338636。今后,凡投诉老师有违反不准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不准旷教、随意停课、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用粗鲁言行对待家长,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财物,不准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不准在教学活动中有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学的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将坚决给予“下岗”、“下课”处理。 作者:冬子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