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总理提出五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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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8:17 解放日报 | |||||||||
新华社杭州8月30日电(记者贺劲松张奇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浙江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宪法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法律法规,8月27日至29日,温家宝先后到台州、温州、杭州市的农村、企业考察,并慰问了受台风袭击的受灾群众。
温家宝考察了浙江汽轮集团、青春宝集团等国有企业和星星集团、飞跃集团、康奈集团等非公有制企业,召开了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他指出,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温家宝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国家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权益。非公有制企业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国家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非公有制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其它政策。三是国家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非公有制企业要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四是国家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比较宽松的融资环境。非公有制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财务和资金管理,守法诚信,自觉维护金融秩序。五是社会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非公有制企业要通过改革创新,提高自身素质,以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赢得社会的信任。 温家宝强调,中央实行宏观调控,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仅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也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企业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带来的机遇,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企业效益和竞争能力。 温家宝听取了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对浙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当前宏观调控已见成效,但仍处在关键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正确、积极地理解和贯彻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消除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和不健康因素,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考察期间,温家宝还先后察看受台风袭击的台州市杜桥镇推船沟村、乐清市龙西乡上山村,慰问受灾群众,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及灾后重建情况,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人民和英勇抗灾救灾的干部群众表示亲切的慰问。温家宝指出,面对严重自然灾害,浙江人民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奋战,众志成城,取得了抗灾救灾工作的初步胜利。他要求各级领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帮助群众重建家园。抓紧修复道路、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生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