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21个省区市加入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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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8:17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意义重大;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改革取得成效,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努力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黄菊指出,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村千家万户的金融纽带,在农村金融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支持“三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加大支农力度,是当前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逐步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促进农村信用社加强内部控制,转换经营机制,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真正成为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社区性地方金融企业。 黄菊说,去年国务院作出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确定吉林、山东、江西、浙江、江苏、陕西、贵州、重庆8个省(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经过一年来的努力,8省(市)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国务院在总结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把北京等21个省区市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这是国务院根据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增强支农效果作出的重要决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