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合同将有示范文本电信服务规范年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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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8:22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周健森)信产部日前公布的今年第二季度电信服务质量通告显示,计费、收费争议占到申诉案件的46.3%,特别是电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问题,仍是遭到用户诟病的焦点问题。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目前工商部门和电信管理部门已就电信合同文本的规范问题进行了初步接洽。 根据信产部发布的数据,第二季度信产部共受理用户申诉2760件。在运营商负有部分
目前业界争议较多的电信“霸王条款”包括:过期电话卡余额不退还、利用格式合同抹消用户权利和运营商义务、运营商指定银行缴费、强迫用户接受运营商单方要约等问题。对此信息产业部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内将在全国完成电信“霸王条款”的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规范格式合同形式的服务协议,并将其纳入到电信服务的行风评议项目中去。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针对目前电信业存在的监管空白,工商部门和电信管理部门已初步考虑对电信合同文本进行规范。两部门将在年内对现有的“霸王条款”进行收集和归纳,同时还将联手制订电信合同示范文本,以此来杜绝“霸王条款”。另外,信产部也已在着手制订《电信服务规范》,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出台,届时两个文本将形成“双保险”,确保用户不再掉进“霸王条款”的陷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