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征婚广告禁说“富翁靓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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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9:05 金羊网-新快报 | |||||||||
成都紧急叫停征婚模糊用语,20位神秘“红娘监督员”进行市场监督 新快报讯据《成都商报》报道,成都市民政局前天对征婚广告惑人字眼紧急叫停,20位“红娘监督员”秘密上岗,“俊男”“靓女”等模糊用语将受严查。 “俊男,开发商,多套住房、名车,欲寻貌美气质佳女子为伴侣……”、“靓女,气
婚介所违规经营将受严处 据介绍,打出诱人征婚广告进行欺骗的案例远非个别。据成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宋正祥介绍,近年来,征婚广告规范用语问题引起各地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如沈阳市民政局明文要求,婚介广告用语只限刊登征婚者的性别、年龄、身高、职业、学历、婚姻状况,经济来源和住房只能说明有无,不得刊播类似“气质好”、“美丽温柔”等描述性、无界定标准的用语。大连率先在全国婚介行业中实行工作人员“实名制”,在媒体上刊登广告,联系人姓名也必须使用真名实姓,不准做虚假广告。以使应征者免受不实用语的诱导,同时提升婚介行业诚信度。 宋处长说,成都市规范婚介广告用语的相关措施要求,今后婚介机构广告用语,只限刊播征婚者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等,而对经济来源、住房条件等,只能用“有”或“无”来表述。详细情况,各婚介机构可咨询其所属的区(市)县民政部门。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民政局已招募了20位监督员,专门以征婚者身份监督婚介所的规范广告用语和婚介活动中是否存在违规活动,前天起已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工作。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称,一旦发现刊登虚假广告或违规经营的婚介所,将对其进行严厉查处。 婚介所:没诱人字眼生意难做 剔除征婚广告中的“诱人”字眼,对婚介所生意会否带来影响?成都“顺坤缘”婚介所负责人表示了深深担忧。他说,多数婚介所其实都不愿在征婚广告上加“水分”,以免应征者见面后不满意。但从效果上看,广告中加上“俊男”、“靓女”、“有房、车”一类的字眼,更吸引人,“你不加这些字眼,总有人要加,广告效果肯定比你的好,生意咋会不受影响嘛?”李建议,如果要规范征婚广告用语,执法部门就应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公正执法,创造公平竞争的婚介环境。 “1+1婚介”负责人蒋先生则表示,实际上国内不少城市都禁止在征婚广告中使用“俊男”、“靓女”一类夸张用语。他支持市民政部门规范征婚广告用语的举措,“征婚广告服务大众,首先就应当强调真实性,维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