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适龄儿童被拒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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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9:15 重庆商报 | |||||||||
本报热线68595555报道(记者邱旭实习生苟明)南桥寺阳光家园的十几个适龄儿童因“教育配套费”入不了学。昨日,阳光家园业主向本报投诉。 昨日,我市小学正式开始报名。一大早,阳光家园的肖健带着到了入学年龄的儿子去玉带山小学报名,但该小学却不给孩子报名。校方说,江北区教委曾经发过一份文件,要求学校不接收阳光家园的儿童入学,理由是该小区开发商没有向区教委交纳教育配套费。后来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小区万戈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办公室宋主任称,他们不知道这个情况,但配套费他们已经交过。他说,在房子修建之前,就向市建委配套办交纳了配套费,否则是不能动工的,他说:“这些配套费应该包括了教育配套费。” 就此,石马河街道办负责教育的唐主任告诉记者,开发商没有交纳这笔费用,按照规定,开发商修建房屋时,应主动与当地教委协商解决业主的孩子入学的相关问题,开发商应该交纳一笔费用,以解决教育资源的问题,但开发商只愿交5万,而教委要求按规定交30万左右。 江北区教委孙副主任称,当初开发商所交的配套费,是按照2001年的渝府发〔2001〕111号文征收的,而当时并没有包含教育配套费,而现在按照去年12月渝府发〔2003〕92号文件,开发商就应当补交教育配套费,为此,开发商曾多次找到区教委协商此事,称其所开发的房子是经济实用房,要求减免费用,因差额太大,所以协商未果。(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