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收受他人财物 永嘉民庭副庭长金策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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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9:29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8月31日消息:记者昨天从龙湾区检察院获悉,原永嘉县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金策因知法犯法,多次收受他人中华烟等大量财物,近日被该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今年34岁的金策,于去年7月至11月在担任永嘉县法院民庭副庭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及财物2799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去年,永嘉县碧莲镇村民杨某某、徐某某一家与邻居刘某某夫妇及郑某某因纠纷发生斗殴,互有人身损害。去年5、6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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