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投诉3年间增长七成多消费者维权乏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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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9:30 生活报 | |||||||||
本报综合报道电信业如今发展得越来越快,人们在享受先进的通信技术的同时,也在被日益增加的电信消费投诉所困扰。据中消协28日提供的统计数字,电信消费投诉3年间增长了七成多。 资料显示,2002年全国受理电信消费投诉15876件;2003年达到22354件,同比增长40.8%;今年上半年,电信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又上升了34.71%。
消费者对电信方面的投诉主要包括三大问题:一是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任意剥夺消费者权利、规避经营者义务。二是短信服务陷阱多。三是电信企业对违约、服务质量无保证的不能主动承担责任。中消协有关人士指出,在电信消费领域,消费者要想取得证据很不容易。有的电信企业在通话计费软件设计上“缺斤少两”以1秒、2秒为单位,消费者既无技术手段,又无检测知识,明明知道自己吃亏上当,但因苦于拿不到证据而只能吃哑巴亏。因此消协人士认为,取证难题的解决,需要明确规定电信消费争议举证责任由电信企业承担。(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