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与人喝酒 男友吃飞醋持刀群殴“情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9:35 桂龙新闻网 | |||||||||
一男子因自己的女朋友与他人喝酒而心生妒忌,将他人砍成轻伤。最近,苍梧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被告人李灯(绰号“亚胆”),现年21岁,系苍梧县广平镇上合村人。今年1月30日凌晨2时许,李灯在广平镇广平街某冰花城吃夜宵时,因其女朋友与被害人熊甲饮啤酒之事而妒忌,遂与熊甲发生争吵,李即走到冰花城门前的街道打电话,纠集了李宇科等人(在逃)
被告人李灯因一件极小的事情而纠集人员故意将他人砍伤,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赔偿熊甲的经济损失2104.75元,赔偿熊乙的经济损失1858.54元,赔偿熊丙的经济损失1317.39元。(曾超钟美丽) 来源:八桂都市报 责编:黄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