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高退休劳模待遇 月养老金不低于1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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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0:0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 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由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房地局等单位联合起草的《关于提高上海市退休劳模待遇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经市政府批准,从9月1日起执行。 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历届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劳模工作十分重视。《实施意见》就提高退休劳模待遇提出了基本框架:一是适当提高低收入和生
出台这份《实施意见》进一步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方对劳模的关心和爱护,是解决劳模特别是退休老劳模生活困难的切实举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