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偷”可以“出租” 还有公司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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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0:21 生活报 | |||||||||
据《广州日报》报道 近日,广州出现所谓的“小偷出租公司”,可以出租“小偷”供商家使用。 一超市负责人则向记者展示了小偷出租公司的来信。信中称:“……由我方向你超市出租一人,在您超市假扮成小偷,被你们保安抓住,然后让我方人员在胸前挂一牌子,写着‘我是小偷’在超市游走……”信上还附上一张名片,上面留有联系电话。随后,记者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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