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慧玲:大力发展仲裁事业,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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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1:17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仲裁已成为解决民事、商事纠纷的重要途径,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日。就此,记者采访了副市长、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主任许慧玲。 5年受理600件仲裁案件
记者:《仲裁法》已颁布十年了,南京仲裁委也已成立5年了,请问,南京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取得了哪些成绩? 许慧玲:南京仲裁委成立于1999年,5年来南京仲裁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做了四项工作:一是公正、及时仲裁经济合同纠纷,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5年来南京仲裁委受理购销、房屋买卖、建设工程、装饰工程、企业合作经营、保险、著作权等民商事仲裁案件近600件,案值总标的额5亿多元。二是加强经济合同规范工作,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三是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四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仲裁员队伍的管理。目前,仲裁委聘请了150名法律、经贸、科技、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仲裁员。 仲裁协议是受理仲裁的前提 记者:请问,仲裁受理案件有没有什么限制?申请仲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许慧玲: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受理仲裁案件的前置条件,仲裁协议可以是在签订商事合同时约定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在纠纷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签订有效的仲裁条款很重要。准确的仲裁条款应该是“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业务领域要不断拓展 记者:您作为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副市长,又兼任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主任,对于发展仲裁事业,有哪些希望和要求? 许慧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着力做好四项工作。一要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要把贯彻实施《仲裁法》,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针、加快依法治市进程的重要任务。二要积极拓宽仲裁业务。不仅要继续发挥原有的在贸易、法律方面的业务优势,还要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和领域,开辟金融、证券业务和涉外业务,坚持平等自愿、公正高效、依法办案,用程序、实体的公正来保证办案的质量。三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仲裁队伍。要以公正和效率为核心,进一步加强仲裁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水平提高,不断提高南京仲裁的公信力。四要加强对仲裁权力的监督。要建立和完善仲裁员独立办案行为的监督机制。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明纪律,对办案中可能出现的仲裁员违纪行为、办案拖拉、裁决明显不公等现象及时做好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及时加以纠正,并采取必要的后续处理措施。南京日报记者 朱岩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