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4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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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2: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太原8月30日电本该协力率领职工靠劳动创造效益的领导,竟关起门将国有资产私分了。日前,经山西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山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科院)5名负责人私分国有资产4000多万元案,由太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受贿罪,山西电科院原院长陈懋龙,副院长毛原祺、宋跃红,财务科科长王建政,经营科科长兼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的王玉琦等5名被告人被起诉。
山西电科院违反国家和山西省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于1998年至2003年7月,采取转移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擅自截留收入,以发放各种奖金、超计划发放工资、为职工投资民营公司等方式,将国有资产4285万余元私分给个人。检察机关同时认定,陈懋龙等人还涉嫌犯有贪污罪、受贿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