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不查” 黑龙江绥化反腐规定引争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2:11 汉网 | |||||||||
绥化巨贪马德落马,涉案官员260多人。新一届市委领导首先选拔出科处级领导干部1164名。但新一届市委对已经查出的腐败实行“抓大放小”、“宽严相济”、“对5万元以下不再追究”的政策,则引起各方争议。 首先,国家刑法规定,干部利用权力行贿受贿和贪污5000元就可以立案,10万元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当然5万元也就是不小的腐败案件了,如果对5万元以下的案件一律不再追
绥化纪委“抓大放小”的理由是:“由于马德案涉案干部较多,如果全部追究,相关市县、部门的正常运行将受到影响,甚至可能瘫痪。”一个市里,难道就选不出260多名人才来充实干部队伍吗?这实际上仍然没跳出“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圈子。 凡5万元的小腐败一律不予追究,这就保留了马德走后相当一部分的腐败力量,不能保证他们不会再腐败。 在反腐败斗争中当然要实行宽严结合,在查处的基础上,对那些确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应依法从宽。但这与“抓大放小”、“对5万元以下的不再追究”的“宽严相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前者是依法从事,后者则是违背法律。 反腐斗争是提高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措施,不应该以任何理由随心所欲地放宽政策,一切都应该依法从事,按中央的精神办,这才是正确的态度。(来源:《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