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土地纠纷要按政策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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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2:19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本报讯随着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政策的出台,农村土地又成了“香饽饽”,农民种田积极性高涨。与此同时,土地承包纠纷也有所上升。8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提出了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本报现予以解读。 他人代耕的土地能否收回
农户双方事前就代耕抛荒地自愿达成有关协议的,仍按原协议执行;未经原承包户同意,擅自耕种其他农户抛荒土地的,要按原承包户的要求作出相应处理;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耕作他人抛荒土地并已履行应纳税费等义务的,抛荒农户在收回土地后,应给予代耕方适当的经济补偿;代耕期间没有履行应纳税费等义务的,在土地退还原承包农户的同时,代耕方应履行其未尽义务。 如何解决有承包权农民的无地问题 对尚有机动地的村,可按照不高于原先承包土地的平均水平补给这部分农民承包地;没有机动地的村,可通过土地流转、优先安排承包集体其它资源等方式解决这部分农民的用地,也可通过安排参加非农岗位技能培训等方式给予适当补偿。 严格控制“小调整” 严禁将农户承包的土地打乱后重新发包,对部分农户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或因出生、婚嫁、户口迁移等原因导致人地矛盾突出的地方,可以对个别农户的承包地进行“小调整”。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了机动地,或者有通过依法开垦增加的土地以及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要首先用这些土地解决无地或少地农民的承包地问题。 征地要按规矩办事 征收农民承包地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补偿标准办理,依法审批。对拖欠征地补偿费的,要限期足额补给。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占用农民承包地的,应当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民承包地的,应当给予被占地农民合理的补偿。 不准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农户,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或未经承包人同意代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关系无效,已流转的土地要无条件归还原承包户;对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要限期归还。 退耕还林要按政策办事 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纠正和处理在基本农田中实施退耕还林问题。对符合退耕还林政策,通过合法流转手续在非基本农田中集中农民承包地实施的退耕还林,原合同继续有效;对符合退耕还林政策,经营者没有与农户直接签订合同,占用农户承包地进行退耕还林的,双方应本着公平互利、减少损失的原则,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 农村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男、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或调整其原承包地;男、女离婚或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或调整其原承包地,已经收回或调整的要依法予以纠正。 坚决纠正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的行为 承包期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城区),转为非农业户口外,发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收回农户承包地,也不得以收回农户承包地抵顶欠款。农户因欠债被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承包地的,要立即纠正,退还承包地。农户所欠债务可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由欠款农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签订还款协议的方式处理。 机动地如何管理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没有预留机动地的,现在一律不再预留。已经预留的,要严格控制在耕地总面积的5%以内,主要用于解决今后集体公益事业用地和人地矛盾,超出的部分要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包到户。机动地必须实行公开竞价发包,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机动地享有优先承包权,发包收益归土地所有者所有,主要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 完善二轮土地承包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二轮承包已经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不进行大调整,更不允许打乱重分。对没有开展二轮土地承包的地方,县、乡要帮助并督促村组在今年10月底以前完成土地承包工作,并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已开展二轮土地承包,但合同签订不规范的,要尽快完善。 (本报记者冯长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