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有了自己的“维权工具”:法律援助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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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8:4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记者李薇薇)31日上午,从河北农村来京务工的董伟波从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手中接过了一份珍贵的礼物——《农民工法律援助指南》丛书。包括劳动权益的保护、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争议的解决、如何寻求帮助等内容的这套书籍的问世,为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方便有效的工具。 在《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一周年前夕,一项名为“情系外来工”主题宣传活动在北京
据了解,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国已建立了10年,共有130余万人获得了法律援助诉讼服务。2003年9月1日《法律援助条例》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进入了一个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崭新阶段。目前在北京,19家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建立完成,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在法律援助受援当事人中,外来务工人员一直是各法律援助机构重视的特殊群体。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比较突出,各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职能,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在2004年的上半年,北京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就有385起,占到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44.5%,高居首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