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止基金公司许诺货币市场基金最低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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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20:5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记者张旭东、张建平)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在发行货币市场基金时,不准向投资者许诺最低收益。 《规定》指出,文件所称的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应当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规定》还表示,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货币市场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宣传推介材料中列明,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