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中医门诊部卖假药按《消法》法院判赔一万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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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23:41 华夏时报 | |||||||||
北京国都中医门诊部卖假药按《消法》法院判赔一万七国都中医门诊部卖假药按《消法》法院判赔一万七http://www.chinatimes.cc华夏时报·华夏网2004-9-1 本报记者付中通讯员李园晴报道因为服用了北京国都中医门诊部开出的假药“克屑灵胶囊”,患者郭女士产生了药物依赖。昨天,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北京国都中医门诊部返还、赔偿原告郭女士共计1.7万元。
因患银屑病,郭女士到北京国都中医门诊部就诊,医生多次给其开出“克屑灵胶囊”。服用后,郭女士对该药产生依赖,服药时病情有所好转,一旦停用病情就会加重。此前,国家药品管理部门已认定被告所售“克屑灵胶囊”为假药,并对被告作出行政处罚。据此,郭女士认为北京国都中医门诊部的经营行为构成欺诈,要求对方双倍返还药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对此被告则辩称,原告的病情复发是银屑病本身造成,而不是吃药的缘故;第二,医疗机构不是经营者,患者也并非消费者,两者间是以生命健康为代价的高度协作信任关系,因此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 海淀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确系存在将包括商品药“乙双吗啉胶囊”分装后,另起名“克屑灵胶囊”出售的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对被告的行为也已经进行了行政处罚。根据被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确定被告提供的医疗行为是经营性医疗行为,故可以适用《消法》调整。因其经营行为存在欺诈,且给原告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故原告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医疗费、赔偿精神抚慰金,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海淀法院判决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医疗费人民币1850.6元,赔偿医疗费3782.22元,精神抚慰金2000元及其他费用共计1.7万元。宣判后,北京国都中医门诊部表示上诉。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