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空运危险品明“解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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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0:03 华夏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西北民航管理局获悉,中国民航总局新的《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允许国内各航空公司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同时规定对匿报、谎报危险品的托运人最高处以警告和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原《规定》明令禁止开展危险品航空运输。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增长,一些原属危险品的化学医药用品的进出口量也相应递增,新《规定》允许国内航空器运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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