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箭在弦上全国人大正在为相关立法做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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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6:51 都市快报 | |||||||||
据新华社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对包括官员家庭财产登记制度在内的数项反腐新建议进行研究,并且积极地在为相关立法做准备。官员家庭财产登记制度已是箭在弦上。 非法收入可作为起诉或追诉依据 课题组的负责人王明高博士介绍说,他们研究这一课题至今已有5年光景。其间,官员
王明高对记者说,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在明知贪污贿赂行为而不能取得证据时,非法收入本身可以作为起诉或追诉的依据,因而有利于打击、惩治腐败。 十几位高官落马巨额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2004年,十几位省部级高官落马,其中大部分都涉及巨额财产无法说明的问题,但是,“这些都不是通过发现无法说明来源的财产查处的,而仍然是通过比较原始的举报等方式获得线索,进而揪出该官员的贪污腐败问题,但是这些方式都带有很大的偶然性。与此相比,财产登记制度如果执行好了,就会有不同的效果。”一位反腐专家告诉记者。 财产收入透明能遏制和惩治腐败 而事实上,中国政府在1995年就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但执行情况并不令人满意。1995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对官员的收入实行申报。 根据规定,所有的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县(处)以上(含县处级)领导干部,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都必须申报自己的收入。 收入申报的项目主要包括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但是,10年过去后,这一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行。王明高在接受采访时说:“该项《规定》首次使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庭财产收入置于监督之下,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家庭财产收入的透明度,对遏制和惩治腐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