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小学生告教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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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7:42 重庆商报 | |||||||||
据《海峡导报》22:15供本报消息今年,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在推荐入读外国语学校(也简称“英中”)的名额时,规定性别比例为3:2,这一做法使得成绩优秀的赵同学落选,于是,赵同学状告思明区教育局侵犯了他平等受教育权,要求思明区教育局撤消男女比例的规定,许可其入读外国语学校。今天,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12岁的赵同学今年从金鸡亭小学毕业。他在小学毕业考试中,语、数、英三科全部优
赵同学认为,思明区教育局限制男女生比例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教育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等规定。虽然思明区教育局规定男女比例的做法,是根据市教育局的72号文件,但这个文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是无效规定。 其实,市教育局这样的规定已有多年,但为此规定提起诉讼,这还是头一次。 英中招生能不能限制男女比例? 在昨天的庭审中,双方对“外国语学校初招能不能限制男女比例”这个关键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思明区教育局答辩称:外国语学校是国家为了培养更多的外语人才而专门设置的特色学校。由于女生在小学阶段成绩比男生高,往年招的女生数都占80%以上,但男生在高中阶段成绩提高较快,如果不考虑性别平衡,则外国语学校将变成女子学校,也体现不出其应有的特色及教育质量,所以,市教育局72号文件对男女生比例的意见是对男女生性别平衡的保护。 思明区教育局还提出,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赵同学享有的权利是就近入学保障,教育局已履行了职责,就近安排赵同学入读金鸡亭中学,因此,原告依法享有的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没有受到侵犯;但有没有资格入读好的特色学校,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权利。 第三人外国语学校则答辩称,男女比例的规定不仅不是性别歧视,相反,正是保护男女都有平等机会。 赵同学的代理律师认为,科学证明,女生的语言能力特别是在早期比男生好,那么作为英语特色学校,就意味着女生会比较多。就像工科学校,女生自然比较少,清华大学就有很多“和尚班”,那怎么办呢?难道可以去强行限制男生数量,让女生多进去几个吗?这种自然规律的东西就是一个平衡。所以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去做性别控制没有意义。他认为,这种人为的性别控制,是主观任意的长官意志。更重要的是这个规定不合法,作为一个行政单位,任何规定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