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必修“爱心课” 应该具备博爱之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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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8:22 新华网 | |||||||||
就卖花女被打一事,市长王鸿举再次批示,市公安局表示将对全市协勤加强爱心执法教育。 执法者必修“爱心课”。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针对三峡广场“卖花女被打”事件,市长王鸿举日前再次作出批示,要求协勤等执法人员具备博爱之心。
此前,“卖花女被打”事件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8月27日,市政法委、团市委向王市长汇报《关于“卖花女被打”一案调查工作的情况续报及对涉案人员处理意见的请示》,王市长再次对此事作出批示:任何工作人员都无权对公民实施体罚,何况是对未成年人!他指出,这个案例提醒我们,今后挑选协勤人员时,一个重要的、起码的条件是善良,要有社会公德,要有爱心、博爱之心。王市长强调,高庆红扭客卖花不对,应教育帮助,体罚则大错特错,今后,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奉献爱心、传递文明。 对此,三峡广场管理处负责人青宇昨日透露,他们已将王市长批示的“奉献爱心、传递文明”八个字作为工作目标,镌刻在办公室,要求56名城管队员认真领会、率先践行,切实加强爱心执法。 市公安局有关人士也表示,公安部门将遵照市长指示,对全市协勤人员加强爱心执法教育,防止类似事件重演。(记者徐庶实习生石锐)(来源:重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