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义务教育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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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8:29 东北新闻网 | |||||||||
经省政府批准,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在新的收费办法中,黑龙江省对农村学生的收费大幅度减免,农民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一费制”规定,全省各地在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每学期开学后,学校只向学生收取一次费用。“一费制”主要包括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信息技术教育
为保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一费制”收费办法特别规定:对21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64万名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其它地区农村学生的杂费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免10元钱。调减后,农村初中学生的杂费标准是90元、小学是60元,全省253万农村学生将少交杂费7200万元。(黑龙江电视台)[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