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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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8:49 扬子晚报 | |||||||||
近日,昆山市建设局出台《关于加强工程款支付担保与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在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试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及承包商履约担保,这意味着,昆山的工程款拖欠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来,昆山的建筑市场日益繁荣。为了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昆山市在去年出台《昆山市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担保试行办法》的基
建设单位支付担保是保证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的一种经济承诺方式。建设单位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或者履约保证金等方式进行支付担保。保证金额一般不小于工程承包价的7.5%%,支付担保的期限覆盖整个工程的工程款支付期。对建设单位由于非承包商原因而不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的,承包商可依据工程担保合同,要求担保人承担工程款支付责任。承包商收到工程款要优先保障建筑工人的工资发放。(林洁 陆娟)(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