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拖欠工程款今年解决三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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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9:04 金羊网-新快报 | |||||||||
广州出台专门方案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 新快报讯(记者 陈红艳 实习生 秦贤 通讯员 穗建宣)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建委获悉,广州市近日将实行《广州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按照此方案,从今年起,广州将用3年时间解决2003年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其中今年完成清欠30%。2003年当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将在今年9月底前解决,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广州市将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解决2003年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其中,今年完成清欠30%,明年完成清欠60%,2006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清欠,财政性投资工程要在2005年底前偿清欠款。2003年当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将在今年9月底前解决。2004年以后开工的项目和在建工程,不产生新的拖欠。 据市建委建管处杨主任介绍,广州地区拖欠工程款未结算的原因包括:施工单位超预算、施工单位人员变动或建设单位人员有变动造成不能及时配合结算、资金不足就开工等。 对于拒不还款的项目业主,将通过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强制其在规定期限内偿清拖欠的工程款。同时,对于拒不还款和签订还款协议的单位,将交各个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对已竣工验收但尚未结算的工程项目,各责任单位要责令项目业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将按年度比例制定偿清拖欠工程款计划。(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