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两地分居”末日将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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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9:09 新桂网 | |||||||||
新桂网 -当代生活报讯 (记者田桂营 实习生林雁 通讯员龚仕天)假如你在一年内,分别在居住地和异地同时办理两本以上机动车驾照,那么你在异地办理的驾照就将被注销。据悉,从2004年10月1日起,这种驾照“两地分居”的现象,将被公安交管部门在网上终结。昨日,本报记者就驾照“两地分居”现象独家采访了自治区公安厅车管所负责人。 驾照“两地分居”原因多驾照“两地分居”是指一个人同时持有两个以上发证机关
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有的摩托车驾驶员明知道在一年内不可以办理汽车驾照,为了能驾驶汽车,就违反规定到外地车管部门办理汽车驾照;一些人听说某地考试办照条件比较宽松,容易过关,就前往办证;还有的地方学车办照费用较低,一些人受经济利益影响前往办照。二是有些人为了逃避交通法规处罚,有意在异地办照,如有的驾驶员因违章被罚分,12分罚完了,就到异地办证,原有的驾驶证也不要了。因为长期以来公安交管部门的装备设施比较落后,在防范驾照“两地分居”的技术上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因此,对这种现象未能遏止。 近几年来,广西公安交管部门逐步加强了对驾照“两地分居”的防范措施。在驾驶证年审中,一经发现驾照“两地分居”情况,就及时处理。随着科技强警工作的不断发展,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国实现了微机联网,交管部门点击身份证号码,只需数秒钟,便可令驾照“两地分居”者现形。 交安法:一人一地一证针对目前驾照“两地分居”现象,自治区公安厅车管所负责人再次强调,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一个人只能在一个地方持有一本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厅车管所负责人特别指出,在1年时间内,分别在居住地和异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依照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在异地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应予注销。如果当事人是先在居住地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然后又在一年时间内,在异地办理汽车驾驶证,那么在异地办理的驾驶证应予注销。在异地办理的汽车驾驶证注销后,如果要驾驶汽车,应该重新考取汽车驾驶证,否则就是无证驾驶。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持有两个以上驾驶证的”是指一个人持有同一个发证机关或两个以上(含两个)发证机关核发的两个以上驾驶证。对持有两个以上驾驶证者,发现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驾驶证并通知各发证机关注销所发驾驶证。如果所持两个驾驶证均为同一机关核发但准驾车型不一致,可告知持证人并通知发证机关将两个驾驶证合并为一个。 根据公安部第21号部令《机动车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以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1年)没有满分记录。在一年时间内,不能增驾其他机动车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