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案大幅上升一年为过去10年总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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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9:39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昨日,记者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7月份,全市共受理“民告官”案件659件。自1990年《行政诉讼法》颁布15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告官”案件5608件,随着公民自我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现在法院一年受理的“民告官”案件数量几乎是最初10年的总和,行政诉讼案件大幅上升的同时,行政机关也随之增强了各自的依法行政意识。
1990年,《行政诉讼法》颁布时,每年“民告官”案件才几件或十几件,到2000年时,上升到每年270件,2001年———2003年,平均每年受理“民告官”案件746件,增长速度达到过去的30%。特别是今年以来,“民告官”案件更是大幅上升。据了解,在“民告官”案件中,以前告行政机关“乱作为”的多,现在告“不作为”的多起来,而且涉及领域越来越多,使“民告官”案件呈现出多样性。有关城市规划拆迁、土地征用补偿;有关劳动工伤认定、拖欠工人工资等案件大量产生,另外,有关环境、交通方面的案件也在逐渐增多。老百姓由过去遇到行政不公,被动地不敢应声,发展到如今能够主动地提起行政诉讼对抗不公,反映出我国与行政诉讼相关的法律正在不断完善。 另外,在“民告官”案件中,老百姓提起二次诉讼的案件也在逐渐增多,致使二审案件增长幅度之所以这么大,主要缘于居高不下的上诉率,这又是行政诉讼“民、行合一”的特点决定的,大多行政诉讼案件,同时还包括着民事纠纷在里面。比如,因拆迁而引起的行政诉讼,往往牵扯着政府、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三方当事人。政府作出的拆迁决定引起相对方的不满而提起行政诉讼时,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之间形成的民事纠纷也同时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纠纷相互牵连,必须同时予以解决,才能圆满地处理好案件。而在审判实践中,行政庭的权限仅限于处理行政纠纷,案件中涉及民事诉讼部分,需要当事人另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加以解决。这也造成了目前审判实践中“官了民不了,案了事不了”的现象存在。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负责处理“民告官”案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民告官”案件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就在于百姓希望与行政部门对话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并且民告官也“本能”地对“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政府行政理念施加影响。这就使得在“民告官”案件逐年增多的情况下,老百姓的胜诉率却在下降,现在老百姓的胜诉率平均为25%,以前,老百姓最高胜诉率曾达到60%,这说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也在增强。(记者李京兰)责任编辑:杨胜武 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