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完善养老金 缴满15年 退休后按月“开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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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9:40 东北新闻网 | |||||||||
我省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本报讯 (实习记者朱凌)我省调整并完善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
未按5%做实个人账户要付利息 从今年1月1日起,按5%做实个人账户。2003年12月31日前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及2004年1月1日后未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省政府批准公布的记账利率计息;2004年1月1日后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综合运营收益率计息,运营收益率每年根据实际投资运营情况确定,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公布一次。 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 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由个人缴费额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决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跨省流动时,按国家规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各类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余额可以继承。 缴费满15年退休可按月领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和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报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累计12个月计为1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养老)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前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2个月的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前参加工作、本办法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及调节金。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有过渡期 为了使按上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与按《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平稳衔接,对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退休的人员,按上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通知》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2004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10%,2005年退休的发给30%,2006年退休的发给50%,2007年退休的发给70%,2008年退休的发给90%;按上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通知》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2004年退休的给予补齐,2005年退休的发给低于部分的80%,2006年退休的发给60%,2007年退休的发给40%,2008年退休的发给20%,2009年起结束过渡期。(新文化报) [编辑: 孙鹏]1 过渡期内,按《通知》新办法计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统一使用200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及调节金,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2004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基金不足支付时,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除国家有特殊规定者外,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提前办理退休或退职,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相应减发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可领养老保险 从2004年起,将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统一为20%,由本人直接向登记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个体工商户雇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体工商户业主按全部雇工缴费基数的12%为其雇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划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缴费由其业主代扣代缴。 对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经当地政府认定,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其中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且有参保要求的职工,可按个体劳工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最迟从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原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平均工资未公布退休手续照办 在当年省统计部门尚未公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有关部门应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统计部门正式公布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后,再为其核定基本养老金标准并相应补发。2004年1月1日后,基本养老金领取者死亡的,其遗属按国家有关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新文化报) [编辑: 孙鹏] 2 有条件企业可建企业年金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可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同时,鼓励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及调节金计算公式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前视同缴费年限×1.2 %调节金:从2004年起,调节金在原来170元的基础上每年递减17元,直至取消。( 新文化报) [编辑: 孙鹏]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