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大案牵出“第一慈善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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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9:51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中国第一个慈善家”李春平是否有罪只能由司法机关来判定,但有人担心,如果李海涛成枪下之鬼,那么案件可能会不了了之。8月13日上午,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02年震惊全国的“11·28承德特大盗窃倒卖文物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李海涛犯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王晓光、闫峰、张华章、陈凤伟4人犯倒卖文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5年、2年、2年(缓刑3年)。
盗卖文物案牵出李春平 而此案由于牵扯中国著名慈善家、居住在北京的亿万富豪李春平而备受瞩目。在此案还没有完全了结的情况下,重要线索人物李海涛被一审判处死刑,更给人以无限想象。 李春平致力于慈善事业。少则几万多则百万的捐款,使他获得了“中国第一个慈善家”的称号。而他拥有的3辆劳斯莱斯和长安街边价值8000万的宫廷豪宅,更让人们对他的财富和奢华叹为观止。 李被供出是大部分文物买家 起诉书称:自2001年5月至2001年11月,案件主犯先后将故宫馆藏文物86件卖给李春平,其中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19件,三级文物42件,一般文物7件,未定级的文物15件。案件之所以会牵扯到李春平,一是因为根据被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其中大部分文物的买家都是他,二是因为就在2002年10月28日下午,在香港金钟道万豪酒店“皇室信仰:乾隆朝之佛教宝物”的专场拍卖会上,包括“清乾隆粉彩描金无量寿佛坐像”在内的文物就是由李海涛出售给李春平的。 “我们也觉得李春平是本案的重要人物,这个案件中的盗窃部分查实得比较清楚,而走私这一部分却在查到李春平的时候,停滞了下来,线索都在这里断了。”这位检察官说。 无确切证据认定李犯罪 “李春平承认自己从李海涛那里买过文物,但是他一直否认见过香港拍卖会上的那些国家级的文物。”一位检察官说。 公安机关在一份对李春平不移送起诉的情况说明中解释,因为李海涛和李春平的口述属于一对一的口供,没有第三方证据加以证明,无法认定二人证据的真伪,仅凭嫌疑人的口供,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认定李春平参与犯罪,所以不具备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