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也要受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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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9:51 开封日报 | |||||||||
近日,《开封日报》等新闻媒体就我市服务大厅的一些情况进行了连续报道,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反响。多个被批评的市服务大厅大都进行了认真整改。知过而改,应受到欢迎和肯定。 这种现象说明了一个问题:管理者也要受监督。市服务大厅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他们是行使政府某种职能、对有关方面进行管理的(当然也是服务的)。对这些管理者要不
对管理者(单位或工作人员)之所以进行监督,一是因为他们是政府的职能机构,必须接受上级的领导和监督;二是他们的任何机构或工作人员都是社会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人民群众对其有权进行监督;三是任何权力部门或个人,如果不受到应有的制约,便会导致走向自己的反面。这些都是被社会实践所反复证明了的。 监督管理,应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所有权力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但要接受上级的监督,也要接受下级的监督;不但要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也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监督者来说,监督自己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责任;对被监督者来说,自觉地、诚恳地接受监督,则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在这里应强调的一点是:虔诚地接受上级的监督,是理所当然的,同样,对来自下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亦应心悦诚服。唯有如此,才能体现我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才能更好地改善和提升我们的各项工作。 要全面做好工作,不断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提升我们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诚恳接受外部监督是不可或缺的,同时,也要严格自律,真心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如此,我们的工作和我们的事业才会更上一层楼,达到更新、更高的境界。 (巫德林) | |||||||||